环境体系认证(如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资质与合法性:
企业已取得行政管理局或相关机构注册的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分),并按规定期限进行年度检验。
已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适用时),并能在有效期内提供许可证或资质证书及年检证明。
2、合规性与产品要求:
生产和加工的产品或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安全卫生标准和相关规范的要求。
申请认证的产品属国家公布可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种类名录,且符合国家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标准或技术要求。
3、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
已根据 ISO 14001 标准及相关特殊技术要求,建立并实施了文件化的环境管理体系,且体系一般需要有效运行 3 个月以上。
进行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确保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4、环境监测与报告:
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监测报告,包括水、声、气等环境要素的监测结果。
可能需要提供环境安全监测报告,以及《环评》、《安全评价》报告及批复、《三同时》验收报告等(如有必要)。
5、地理位置与工艺信息:
提供地理位置示意图和厂区平面图,以展示企业的地理位置和厂区布局。
提供主要工艺流程及污染物输出示意图,以说明企业的生产流程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6、无重大事故证明:
申请单位在一年内无重大环境事故证明(必要时)。
7、特定行业要求:
对于特定行业(如建筑、市政、监理公司、食品生产企业、家用电器生产企业等),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
8、环境方针与目标:
企业应具有明确的环境方针和目标,并致力于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实现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
9、守法证明:
申请认证的组织在近一年内未因环境违法受到处罚,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