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 种类
自我验证
制造商或进口商确保其产品进行了必要的检测,以确认产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并保留检
测报告,FCC有权要求制造商提交设备样品或产品的检测数据。适用于自我验证的设备包括商用计算机、TV和FM的接收器及FCC Rule Part 18 的非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科研和医疗设备。
设备负责方(一般为制造商或进口商)在FCC指定的合格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测试,以确保设备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并保留检测报告,FCC有权要求负责方提交设备的样品或产品的检测数据。适用于符合性声明的设备包括家用电脑及外设、民用广播接收器、超再生接收器、FCC RulePart 15的其它接收器、电视机接口设备、电缆系统终端设备和Part 18 的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科研和医疗设备。负责方应使设备上有如下标记:
FCC对申请者提交的样品(或照片)及检测数据进行审核,如果符合FCC规则的要求则给设备授权一个FCC ID号码。适用于认证的设备包括低电发射器如无绳电话、自动门的遥控器、无线电遥控玩具和安全警报系统,Part 15的故意性发射无线电频率能量的设备,Part 18的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科研和医疗设备,自动变频接收器和超再生接收器,电视接口设备,以及家用电脑及其外设。负责方应使设备上有FCC ID的标记:
注:如果某设备适用于两种或三种认可种类,则由负责方选择。
认证流程
符合性声明
产品负责方(制造商或进口商)将产品在FCC指定的合格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做出检测报告,若产品符合FCC标准,则在产品上加贴相应标签,在用户使用手册中声明有关符合FCC标准规定,并保留检测报告以备FCC索要。
先申请一个FRN,用来填写其它的表格。如果申请人是第一次申请FCC ID,就需要申请一个永久性的Grantee Code。在等待FCC批准分发给申请人Grantee Code的同时,申请人应抓紧时间将设备进行检测。待准备好所有FCC要求提交的材料并且检测报告已经完成时,FCC应该已经批准了Grantee Code。申请人用这个Code、检测报告和要求的材料在网上完成FCC Form 731和Form 159。FCC收到Form 159和汇款后,就开始受理认证的申请。FCC受理ID申请的平均时间为60天。受理结束时,FCC会将FCC ID的Original Grant寄给申请人。申请人拿到证书后就可以出售或出口相应产品了。
FCC ID的申请流程:
1、先申请一个 FRN,申请人是第一次申请 FCC ID ,就需要申请一个永久性的 Grantee Code ;首次申请ID,申请Grantee Code费用为 60USD
2、需要准备的资料:
1,FCC ID Label (标签)
2,FCC ID Label Location (标签位置)
3,User Manual (说明书) 申请商
4,Schematic Diagram (电气原理图) 或制造商
5,Block Diagram (功能方块图)
6,Theory of Operation (动作原理)
7,Test Report (测试报告)
8,External Photos (外观照片) 第三方
9,Internal Photos (内部照片) 认证机构
10,Test Setup Photos (测试系统配置图)
3、资料审核;
4、测试
5、获得证书
FCC 资料要求
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厂商和申请认证方的全称和详细的联系通信地址。
将提供给用户的认证产品的安装和使用手册的副本。(如该产品还没有用户手册,则可提供相关内容的草稿副本)
产品电气原理图及工作原理说明。(如产品有接地或天线,应加以描述)
有关产品的工作振荡频率表,表中应列出信号的传播路径和相应振荡频率。
其它一些需要说明的产品特点。
备注说明:
1、相关的文件资料需为中英文两种。
2、为缩短认证周期,提供的资料最好为电子文档形式。
3、在认证过程中,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可能需要企业补交其它额外相关资料。
4、申请FCC ID报告做好了需要在FCC ID的网上注册
5、产品说明书必需有警告语
FCC认证申请测试标准
FCC Part 15 -Computing Devices,Cordless Telephones,Satellite Receivers,TV Interface Devices,Receivers,Low Power Transmitters
FCC Part 18 - Industrial,Scientific,and Medical Equipment,i.e. Microwave,
RF Lighting Ballast (ISM)
FCC Part 22 -Cellular Telephones
FCC Part 24 - Personal Communications Systems,covers licensed personal communications services
FCC Part 27 -Miscellaneous Wireless Communications Services
FCC Part 68 -All Types of Telecommunications Terminal Equipment,i.e.
Telephones,modems,etc
FCC Part 74 -Experimental Radio,Auxiliary,Special Broadcast and other
program distributional services
FCC Part 90 -Private Land Mobile Radio Services includes Paging Devices and Mobile Radio Transmitters,covers land mobile radio products such as high-
powered walkie-talkies
FCC Part 95 -Personal Radio Service,includes devices such as Citizens Band (CB) transmitters,radio-controlled (R/C) toys,and devices for utilization under
the family radio service
凡进入美国的通信电子类产品都需要进行FCC认证,即通过由FCC直接或者间接授权的实验室根据FCC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和批准。
资料要求
申请的基本要求
FCC对无线通信产品的要求主要包含在CFRTitle47的Part2和Part24两部分中,而工作在1920MHz-1930MHz频段的个人通信业务(PCS)相关的设备则在Part15的subpartD中作了规定,其他相关信息如费用要求、管理要求等则在Part0和Part1中描述。
基本申请信息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三类:申请人及申请产品的基本信息、产品规格和认证信息。申请人必须清晰、明确地回答有关问题,对不属于申请范围的内容要明确标注。基本信息通过网络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交给FCC。
这些信息包括如下几方面:
(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完整的法人名称、FCC注册码、通信地址、联系人信息等。对美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申请人,可以直接获取FCC的产品授权,也可以指定由美国国内的代理人来获取产品授权。FCC要求申请人提供的联系人分为技术相关的联系人和法律、经济等非技术相关的联系人。
(2)申请人代码及产品代码。
(3)保密信息,即确定申请中涉及的信息是否有保密要求。如果不作保密要求,则其他人也可以看到申请中的相关信息,有时候这可能会造成产品关键信息的泄漏。因此从考虑申请人技术保密的要求出发,FCC允许申请人提出对部分或全部信息实行保密的要求。
(4)延迟发布产品授权信息,即确定产品授权是否需要延迟。出于某些原因(如保密等),申请人可以选择一个产品授权生效日期,在这个日期之前,所有申请信息将被保密。
(5)确定申请产品的类别。对于无线通信产品,一般属于PCB,PCE或者PUB等,视具体产品而定。
(6)说明申请类别。申请可以是针对新产品的申请。也可以是已获得授权的产品的FCCID、第Ⅱ类或者第Ⅲ类的变更申请。
(7)对于复合产品及作为其他复杂系统组成部分的产品,还需要确定除本申请之外的其他相关认证要求。
(8)提供测试实验室的信息。FCC网站上列出了所有具有FCC测试资质的实验室名称,因此申请人所提供的测试实验室也只能是表单上的某一家。
产品规格
提交申请时,必须对产品的规格做最基本的说明,包括产品工作的频率范围、额定输出功率、频率容限、发射类型、微处理器型号、产品所依据的法规、产品的标准化描述等。对发射类型的说明,FCC要求用三字符方法,即用已定义好的三个代表字符和表示方法,说明调制类型、信号特性和传输的信息的类型,并说明发射的占用带宽和必要带宽。占用带宽是指发射的总平均功率的99%所占用的带宽,且要求最低频率以下和最高频率以上部分所占的功率均为0.5%,对于多信道频率分割系统,此规定可以按有效性原则进行处理。必要带宽指在确保传输信息的速率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占用带宽的最小值,其表示方法也遵循一套规定的体系。最后还必须对产品的一些重要特征进行描述。FCC规定了一系列标准化的描述语句,申请人以此为参考对申请的产品进行描述。
以上的这些信息必须在72小时内提交,否则,所有的相关信息将会被系统删除,下次申请时需重新提交所有的信息。
确认信息
确认信息是一份确认书,即申请人对所有申请的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最后的确认。如果提交的信息中,存在弄虚作假成分,申请人将会受到罚款、监禁、撤销执照、没收等处罚。申请人还要承诺满足管制药物相关的规定。
技术报告
申请人除了提供基本信息外,还必须提供一份技术报告。技术报告中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商和认证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
(2)FCCID。
(4)发射类型及频率范围。
(5)正常工作时的功率值范围,或者功率级,以及相应法规规定的限值。如果功率是可调的,还要说明调节方法。
(6)正常工作时,馈入到射频放大电路的电压和电流值,并说明在正常功率或特定功率级范围内功率值的调节程序。
(7)所有与确定并稳定频率、抑制杂散、调制信号和限制功率相关的电路和元器件的电路图及相应原理的说明。